党建活动

药学系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制度

实验实训教学是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巩固和加深所学理论知识,培养学生实际能力,完善知识结构,提高综合素质,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为保证实验实训教学质量,更好地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基本技能与职业能力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01条  开学第一周,课组长与实验员对接课程实训项目计划,确认可行后上报实训中心主任。实训中心审核,与教研组长协调统筹安排各科实验开出周次。

第02条 “新增实验实训项目和首次讲授实验实训”的主讲教师,必须提前联系实验员协助进行预实验,并明确潜在危险因素的应对措施及应急预案,填写《新开设实训项目涉危风险评估报告》。

第03条 实验实训项目必须配备主讲教师、带教教师、实验员。每间实验室至少有一名老师,如合班上课,开放四间实训室,除主讲教师外,需要安排二名带教教师,一名实验员。

第04条 课组长负责调课安排(至少提前一周),带教教师及实验员由实训中心统一安排,带教老师有事不能带教,需自行找好顶替教师,并报实训中心。

第05条 一经系部实训中心安排,必须认真执行,主讲教师、带教教师及实验员无故不按课程表执行、迟到、玩手机均被视为教学事故。

第06条 主讲教师职责:

1.认真备课,预做实验实训,对实验实训目的、要求、原理、步聚、装置、注意事项、重点、难点、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准备充分。

2.课堂授课要严肃认真,实验实训前讲授要简明扼要。

3.在实验实训过程中,要认真、耐心、经常巡回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着重进行启发和引导。

4.实验实训结束后,要组织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、搞好清洁卫生,同时检查仪器设备及工具缺损情况。

5.要对实验实训报告提出明确、具体要求。对实验实训报告要认真批改,指出存在的问题及错误的原因,实事求是评定成绩。

6.每个实验实训项目完成后,要认真如实填写实验实训教学日志。

第07条 带教教师职责:

1.提前熟悉实验实训项目内容,对实验实训目的、要求、原理、步聚、装置、注意事项、重点、难点、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准备充分。

2.在实验实训过程中,要认真、耐心、经常巡回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着重进行启发和引导。

第08条 实验员职责:

1.根据实验实训项目的要求在课前做好准备工作,提前确认仪器设备可用,对每组实验实训的难点、重点及易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做到心中有数,并有应急处置措施。

2.实验实训中随时了解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,及时排除故障,保证实验实训顺利进行并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学生指导工作。

3.实验实训结束时,在主讲教师对仪器设备及工具等检查的基础上,做好验收、整理、复原工作,搞好室内清洁卫生,负责门、窗、水、电方面安全工作。

4.剧毒化学品、高危及管制药品要做到“五双”管理,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申请、购买、取用、退还及销毁等操作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
6.开展实验实训要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,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水、废渣及污染物不可随意倾倒,实验完成后集中类存放,并联系有关公司处理废弃物。

7.提前熟悉实验实训项目内容,对实验实训目的、要求、原理、步聚、装置、注意事项、重点、难点、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准备充分。

8.在实验实训过程中,要认真、耐心、经常巡回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着重进行启发和引导。

第09条 学生职责:

1.实验课前必须预习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,了解所做实验的原理方法、所用仪器设备、注意事项。各实验室应努力创造条件,给学生预习实验提供方便,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。

2.实验实训时不做与实训无关的事,严格按照《药学实训大楼学生行为守则》活动,如涉危操作或遇到危险时参照《药学系实训室安全制度》执行。

3.认真操作,做好实验记录,认真、按时完成实验报告。无故不参加实验实训按旷课处理,凡缺实训课1/3以上者,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理论考试。

4.因违规操作或违反纪律损坏仪器设备,或私带实训仪器物资者,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
第10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药学系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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